吉林:超七成蠶絲(棉)類商品不合格
吉林省工商局委托通化市工商局,對標稱北京、上海、沈陽等地企業生產銷售的蠶絲(棉)類商品進行抽查檢驗,抽檢結果近日公布。結果顯示,抽查檢驗共抽取樣品45組,不合格32組,不合格率為71.1%。據了解,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
使用說明不合格。使用說明項雖不直接影響人體健康安全,卻是國家強制性標準GB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規定要求的。吊牌和耐久性標簽是服裝使用說明的主要表現形式,具有引導和指導消費者合理選購產品、保護消費者權益、提高企業信譽、促進產品銷售的作用,是用于識別產品及其質量、體現產品特征、介紹產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徑。
纖維成分及含量不合格。纖維成分及含量不合格情況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一是標注的纖維名稱不規范,二是實測值與標稱值的偏差超出《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的允差范圍,三是標稱的纖維類別跟實測的纖維類別不同,四是不同面料未分別標注纖維成分含量。
此外,pH值不合格也是一方面。紡織印染加工中各種印染助劑若未充分水洗或中和,織物上的酸堿度過高,超出人體皮膚pH值適應范圍,會對人的皮膚產生刺激和腐蝕作用,對人體的汗腺系統以及神經系統都會造成損害。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經營者應依據公布的信息,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轄區工商機關要對本轄區市場上銷售的不合格商品組織清查,對不合格商品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理。同時,該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注意查看商品標志、合格證,了解商品相關信息,發現疑似假冒偽劣商品時請撥打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電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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