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的食品標簽
“小季啊,快幫我看一下,這串外國字是什么意思啊?這個2016.06.01是生產日期嗎?”近日,家住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李家巷鎮的范大媽拿著一大包包裝精美的糖果來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李家巷分局。分局工作人員小季接過糖果,仔細地端詳起來。“這是韓文,我不懂韓文啊。這包糖果有問題,沒有中文標簽。”“有問題?是哪里不對勁?我還送了鄰居兩包。”原來,范大媽經不住孫女要求,在李家巷鎮一家新開的副食店買了十幾包五顏六色的糖果,回到家想起來,應該看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范大媽看遍了外包裝,只認識“2016.06.01”這一串阿拉伯數字,其他都是外文。范大媽本來是想讓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幫忙翻譯一下,沒想到自己竟然買了問題食品。
隨后,分局派出執法人員與范大媽一起來到了那家副食店。向老板娘說明來意之后,老板娘也是一臉茫然。經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店正在銷售6個品種的進口食品,涉及糖果、巧克力、蜂蜜等,有的是全韓文包裝,有的是全日文包裝,共同點是都沒有中文標簽。
“這是我從杭州一家批發部進的貨,說是國外很暢銷的食品,應該不會有過期的。”老板娘說。
“銷售食品不能只考慮是否過期就行了,《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都要有中文標簽。而且平時監管部門要求你們建立進貨銷貨臺賬,這些進口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你的臺賬也沒法登記吧?”果然,執法人員翻開該店的食品臺賬,這部分進口食品的臺賬只有簡單的名稱,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都沒有填寫。
執法人員依法暫扣了上述進口食品,并將做進一步調查處理。經過執法人員的教育指導,老板娘不僅退了范大媽購貨款55元,還主動賠償了300元,并表示一定好好學習《食品安全法》,再也不犯這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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