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上千萬元廣東公益訴訟闖出新路
索賠金額超過1000萬元!廣東省消委會提起的全國首例賠償性消費公益訴訟亮點十足,吸引了廣大消費者的眼球。據廣東省消委會3月12日透露,該委已向深圳一起生產和銷售“黑心豬肉”案件的涉事者提起賠償性公益訴訟,要求賠償消費者1006.2萬元。廣東省消委會表示,此次為消費者要求過千萬元的賠償金,是按《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向涉事者要求價款10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目前,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出面支持起訴,深圳市中級法院已受理此案件。
2015年8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與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根據群眾舉報和前期調查掌握的相關線索,在惠州惠陽和深圳平湖等地開展聯合執法,抓獲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以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計20人。
根據被告葉某的訊問筆錄,本案被告實施生產、銷售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的問題豬肉已經長達559天,涉案的沙田屠宰場平時每天最多宰殺10多頭病豬,最少時也有2頭~3頭病豬。被告柯某的訊問筆錄則顯示,每頭豬都超過50公斤,賣給客戶一般是每公斤18元~20元。鑒此,按每天最少2頭病豬、每頭病豬50公斤、售價每公斤18元計算,最終確定要求被告承擔賠償金額1006萬元。
2016年11月,深圳市檢察院向廣東省消委會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廣東省消委會就龍崗檢察院立案調查的一宗食品犯罪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經深入了解相關情況并研究,廣東省消委會決定采納深圳市檢察院建議,就該案提起民事消費公益訴訟。希望通過公益訴訟這一有力司法武器,為受損害的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伸張社會公平正義。
鑒于法律沒有明確公益訴訟的賠償訴求,我國也沒有賠償性公益訴訟先例。為慎重起見,廣東省消委會將該案交由公益訴訟律師團研究,并多次與廣東省檢察院、深圳中院、深圳市檢察院、羅湖區檢察院及財政管理部門進行溝通交流,廣泛聽取法律專家和維權專家意見。
最終,在各方的支持下,跨越了消費賠償性公益訴訟的法律依據確定、證據調查獲取、賠償數額核算、賠償金處置等難點問題,廣東省消委會在全國提起第一起消費賠償性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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