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執法人員提醒:購買處方藥需謹慎
糾紛經過
前不久,江蘇省高郵市某服裝廠職工黃女士感冒咽喉痛,以為是老毛病了,就去街上某藥店買了一盒阿莫西林。吃了幾天后,黃女士咽喉痛非但沒有減輕,反而皮膚出現了紅腫、瘙癢。于是黃女士跑到該藥店質詢。藥店的營業員又讓她買了一盒頭孢匹羅,說:“這個藥有奇效,吃了一定會好的。”
黃女士吃了兩天頭孢,皮膚瘙癢得更厲害了,遂立即停藥去醫院就診。醫院診斷為藥物反應引起的嚴重皮疹,必須住院治療。經過半個月的住院治療,黃女士康復出院,共花費醫藥費2688元。
黃女士找到該藥店,要求藥店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共計6000元。然而藥店拒不承認藥是他們賣的。由于當時沒有開票,雙方發生激烈爭執。黃女士怒而找到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情況,請執法人員為她主持公道。
處理情況
高郵市市監局藥品醫療器械綜合監管科科長于金國聽了黃女士的遭遇后,找來藥店老板李某詢問情況。李某聲稱,藥店是規范經營,阿莫西林和頭孢匹羅是處方藥,沒有醫生的處方,他們藥店不可能擅自賣給消費者。
隨后,于金國帶著兩名執法干部去藥店檢查,沒有查到黃女士買藥的登記記錄。難道黃女士是誣陷他們嗎?于金國又拿出處方單仔細查閱,發現有一個醫師開出的兩張處方筆跡有差別,不細看看不出來。當于金國抽出幾張這個醫師的處方拿到李某面前時,李某臉色一變,沉默了良久,終于吐露了真言。
黃女士確實是在他們藥店買了阿莫西林,原以為吃幾片阿莫西林就會解決問題,沒想到吃出了問題。黃女士第二次來藥店時,李某擅自賣給她抗菌性極強的頭孢匹羅。不料后來黃女士找到他要求賠償,并稱要到執法部門舉報。李某害怕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推得一干二凈。李某說,做假處方他們是第一次。他從街上找了個會模仿筆跡的人,做了幾張假處方。除了賣給黃女士,他還賣給其他人處方藥,只是其他人沒出問題。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如今藥店多,競爭激烈,如果再跟顧客要處方,生意就更不好做了。
據了解,處方藥的副作用大,患者必須在醫生指導下才能服用,否則容易發生意外。在出現副作用后,李某想當然地給黃女士服用頭孢匹羅。醫生一般根據患者的病情開頭孢2代、3代,極少開頭孢4代,李某賣給黃女士的頭孢匹羅正是頭孢4代。頭孢4代抗菌效果明顯,但副作用也很大,特別是很容易使患者產生耐藥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78條之規定,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該藥店開出了整改通知書。李某當場表示,愿意賠償黃女士6000元。
當地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有病先看醫生,用藥要遵醫囑;廣大藥品經營者要堅守職業道德,充分重視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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