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植入校園的廣告之“刺”
目前,植入式廣告大行其道,電影、電視劇等文化產品中隨處可見其身影,就連校園也成為這類廣告“大顯身手”的新天地。啤酒、餅干、電腦等產品廣告,紛紛出現在課本、書包甚至學生獎狀上。于是,商家樂了,學生蒙了,家長愁了。前不久,筆者看到一篇報道,某地一些學校的三好學生領到了“另類獎狀”。獎狀上除了表彰之詞外,還加入了“×××學生電腦,我的學習好,爸媽沒煩惱”等廣告詞。原來,一家商店與校方達成協議,將電腦廣告植入學生獎狀。結果不到兩個月時間,該店共賣出50多臺學生電腦,植入廣告的效果可謂“驚人”。
植入式廣告涉足校園是否合適?一名工商干部對筆者表示,在學生獎狀、教輔教材中植入商業廣告,違反了相關法律及行業準則?!稄V告宣傳精神文明自律規則》中規定,廣告應有利于兒童身心健康,必須注意兒童優秀思想品德的樹立和培養。在學生獎狀以及用品中植入商業廣告,容易令未成年人產生攀比、追求物質享受等心理,而像煙酒類廣告等有嚴格限制的廣告類別,更會對學生產生不良影響。
如今,指向校園的廣告之“刺”越來越多。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學生營造良好的成長空間,是全社會的責任。筆者建議,工商機關要承擔起監管責任,對學校周邊廣告市場加強檢查,注意廣告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對違法廣告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同時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教育學生辨別不良廣告。
廣告制作單位也應加強自律,規范自身行為,切實履行社會責任,避免做出不利于青少年成長的事。通過全社會廣泛參與,來剔除植入校園的廣告之“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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