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臺認定廣告產業園區新規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出臺《河南省廣告產業園區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河南省廣告產業園區的認定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以及產業園區年度考核、檢查評估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據了解,該《辦法》所稱的“河南省廣告產業園區”,是指在河南省轄區內,以促進廣告產業集聚發展為目標,依托當地廣告資源進行廣告產業開發、行業集聚,集市場策劃、創意研發、產業孵化、產品交易、人才培訓、廣告會展、廣告設備制造、新媒體開發等于一體,對區域廣告及相關產業發展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特定區域或場所。河南省工商局按照《辦法》規定認定和管理河南省廣告產業園區,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廣告產業園區的申報工作,并配合省工商局對廣告產業園區進行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
上海公司注冊網要求,河南省廣告產業園區建設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專門的管理運營機構,履行園區管理運營職能,接受上級機關領導和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由企業履行運營職能的廣告產業園區,運營機構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按照市場化要求依法開展運營。
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廣告產業園區的認定條件主要有7項:當地縣(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園區建設和發展有明確的政策支持;園區建設符合國家、省廣告產業政策和發展布局,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生態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符合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等方面的國家、省相關規定和標準;以廣告產業以及關聯產業為園區特色和服務發展定位,有在省內外具有影響力的龍頭企業,園區內廣告企業個數占園區內企業總數的50%以上(含);園區發展目標明確,有完整的開發建設和發展規劃,有明確的地理邊界,包括產業集聚度明顯或龍頭企業集中的核心區,以及核心區之外的具有相當規模的擴展區;園區建設和運營主體明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機構健全,運營機制規范,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能夠有效組織開展園區的管理和運營;擁有功能較好的公共服務平臺和支撐體系,水、電、通信、道路等公共設施完善,能夠為入駐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和基本公共服務;園區入駐企業擁有一定數量廣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人員,原創產品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發展前景良好,具有符合廣告產業規律的產業形態,有較強的成長性,能夠帶動和服務相關產業的發展。
在申報程序上,河南省廣告產業園區申報采取自愿原則,全省范圍內符合《辦法》有關認定條件的,開發、管理單位均可向所在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審查并經當地縣(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省工商局。在資金支持方面,《辦法》規定,對被認定為河南省廣告產業園區的,省財政酌情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園區優先享受有關支持廣告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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