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加強互聯網金融廣告監管的政策措施
今年9月工商總局等十部門印發《嚴肅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維護良好廣告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監管力度。通知中提出:按照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工作整體部署,延長互聯網金融廣告專項整治期限,依據工商總局等十七部門下發的《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監測監管,就廣告中涉及的金融機構、金融活動及有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問題,通報金融管理部門進行甄別處理。對有關職能部門認定構成非法集資活動以及公安機關認定涉嫌經濟犯罪的,工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職責進行查處,嚴厲打擊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早在去年10月,工商總局等十七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互聯網金融廣告和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專項整治分為方案制定、動員摸底、清理整治和評估總結四個階段。
《方案》在“清理整治互聯網金融廣告”中強調:
(一)依法加強涉及互聯網金融的廣告監測監管,加強溝通協調,就廣告中涉及的金融機構、金融活動及有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問題,通報金融管理部門進行甄別處理。對公安機關認定涉嫌經濟犯罪以及有關職能部門認為已經構成或者涉嫌構成非法集資活動的,工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職責進行查處,嚴厲打擊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二)金融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金融廣告發布的市場準入清單,明確發布廣告的金融及類金融機構是否具有合法合規的金融業務資格、可以從事何種具體金融業務等。研究制定禁止發布的負面清單和依法設立金融廣告發布事前審查制度。對利用傳統媒介和形式設計、制作發布虛假違法金融廣告或類金融廣告的,各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對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或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的,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職責責令停止相關廣告發布活動。
(三)突出重點網站。各有關部門要對大型門戶類網站、搜索引擎類網站、財經金融類網站、房地產類網站以及P2P網絡交易平臺、網絡基金銷售平臺、網絡消費金融平臺、網絡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絡金融產品銷售平臺等金融、類金融企業自設網站發布的廣告進行重點整治。
(四)突出重點行為。互聯網金融廣告應當依法合規、真實可信,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是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對金融產品或服務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承擔風險責任的。
二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的。
三是夸大或者片面宣傳金融服務或者金融產品,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對過往業績作虛假或夸大表述的。
四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
五是對投資理財類產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況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
六是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以投資理財、投資咨詢、貸款中介、信用擔保、典當等名義發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貸款內容的廣告或與許可內容不相符的。
七是引用不真實、不準確數據和資料的。
八是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違法活動內容的。
九是宣傳提供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金融產品,加大購房杠桿的。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要以宣傳貫徹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宣講與學習培訓,引導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增強廣告制作、審查的金融知識和法律意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廣告法要求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不得制作和發布。廣告行業組織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制定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會員依法從事廣告活動,推動行業誠信建設。

熱門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