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期盼:立法設立“企業家日”鼓勵創新創業
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委員的大會發言中,已經有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陳志列委員、海南省工商聯主席景柱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磨長英委員三位委員建議立法設立“企業家日”,還有很多委員提交提案要求設立“企業家日”。設立“企業家日”,已經成為委員們共同的期盼。改革開放以來,一大批勤于進取、敢于創新、樂于奉獻的優秀企業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企業家已經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社會的寶貴財富。
陳志列委員在大會發言中說,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發布了《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這些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企業家群體、企業家精神、企業家地位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陳志列委員說,為使企業家精神的宣傳和弘揚更具可操作性,建議通過立法設立“企業家日”,這不僅有利于凝聚企業家群體智慧,同時也帶給企業家一種儀式感,使企業家從內心感到在社會上有地位、政治上有榮譽,從而增強干事創業的光榮感、使命感。
景柱委員在大會發言中說,通過設立“企業家日”,讓尊重和弘揚企業家精神成為全社會的廣泛共識,更有利于企業家獲得認同感,從而激發企業家的創新活力,讓企業家成為中國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
磨長英委員在大會發言中說,立法設立“企業家日”后,每年可以開展“企業家日”主題活動,活動由政府倡導,號召企業廣泛參與,如表彰優秀企業家、納稅大戶,舉辦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論壇,開展公益慈善活動等,以弘揚企業家精神。要充分調動主流新聞媒體和各種網絡輿論平臺為節日宣傳造勢,展示在黨的領導下優秀企業家群體形象,凝聚崇尚創新創業正能量,營造尊重企業家價值、鼓勵企業家創新、發揮企業家作用的輿論氛圍。通過設立“企業家日”,積極引導企業家樹立崇高理想信念,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新創業、回報社會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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