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湖南省最美消費維權人物”、益陽市資陽區
3月4日,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出表彰通報,益陽市資陽區消委負責人廖建祥被授予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費維權人物”榮譽稱號,成為全省十名最美消費維權人物之一。廖建祥今年54歲,1980年進入工商部門,自1987年起長期擔任工商所副所長、所長,2009年調任資陽區消委會秘書長,在消費維權崗位上一干就是8年。他懷著對消費者的熱愛與忠誠、對維權工作的執著和奉獻,8年來共接受消費者咨詢不下4000人次,成功調處和化解各類消費糾紛投訴近600件,調解成功率達99%,為消費者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
“盡心盡力處理好每一起消費投訴,是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廖建祥在消費維權崗位上工作8年來,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樸實的話。他是這樣說的,更是這樣做的。
做好消費者的“娘家人”,當好消費者的保護神,是廖建祥恪守的信念。他常說:“只有把消費者當成自己的親人,把維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當作事業,真心實意為老百姓辦實事,維權工作才會做得好。”是的,這8年來,事無巨細,無論老少,對待每個前來投訴的消費者,他都像對待親人般的熱情周到,小到幾塊錢的話費糾紛,大到數十萬元的商品房質量投訴,都一視同仁,認真對待。他認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管調處過程怎么艱難,維權工作怎么辛苦,再苦再累,也要查清真相、明辨是非,努力為消費者討回公道。正因為廖建祥心里始終裝著消費者,用愛與執著傳遞正能量,堅守自己的維權責任,所以他深受消費者的敬佩和信任。
2014年7月10日,70多歲的崔婆婆乘扶梯上超市二樓,不小心在扶梯上摔了一跤,造成多處骨折,經鑒定為九級傷殘,花去巨額醫療費用。事后,傷者家屬多次向超市索賠,但超市態度強硬,不愿承擔責任。隨后,崔婆婆的子女投訴到區消委會,要求超市賠償。
接到投訴,廖建祥三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三番五次耐心溝通說服,終于促使雙方意見達成一致,超市賠償消費者各項損失共計6.45萬元。拿到賠償款,崔婆婆感激萬分,握著廖建祥的手緊緊不放,說:“我沒花一分錢,消委會就為我討回公道,要是打官司還不知道有多麻煩啊!”
像這樣,經廖建祥主持和親自調解成功的消費糾紛案例有很多:村民祝女士被鄰居燃放的煙花炸傷腿部,獲賠1.6萬元;商品房室內頂板開裂,房產公司修復并賠償房子主人2.88萬元;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賠償消費者損失2萬元;啤酒變質傷害村民身體,銷售商賠償9700元;村民曹某因收割機故障,獲賠經濟損失6800元;一瓶奶茶里喝出蒼蠅,消費者獲賠2000元;消費者文某等3人被多收手機話費,獲得3倍賠償;市民周小姐買到過期食品,獲10倍賠償;電視機無故自燃,消委會調解換新機;藥品廣告宣傳失實,消費者獲全額退款;保險公司無故終止附加險,被要求改正并賠償消費者……這些,僅僅是廖建祥近兩年來,親手調解成功的大量消費維權事例中的幾個典型,這足以體現他一心為消費者服務的那一份熱情,還有為受害者維權的那一份決心與擔當。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在廖建祥的帶領和辛勤努力下,益陽市資陽區消委會的工作一年邁上一個新臺階,近年來多次受到上級的表彰和獎勵。2014年,資陽區消委會榮獲2012~2013年度“湖南省消費維權先進單位”稱號;今年3月4日,資陽區消委會再次榮獲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費維權先進單位”稱號。2015年12月,他被中國消費者協會授予“全國消協組織消費維權先進個人”稱號,2016年11月又被評為“首屆益陽市十佳法治人物”。
每一天,廖建祥都會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在維權路上,堅定向前,貢獻著他的智慧,奉獻著他的熱情,守望著他的責任。因為,用心干好消費維權事業,讓每一個消費者真真切切沐浴法治的陽光,感知法治的溫暖,是他人生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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