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贈送是忽悠 老人消費需謹慎
【投訴情況】2017年12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大興分局安定工商所走進來兩位老人,他們年近七十,專程從河北省固安縣乘坐公交車來所里反映問題。原來,在2017年9月22日,兩位老人在固安購物時遇到了北京某公司的推銷人員。對方介紹公司正在開展關愛老年人的公益活動,可以免費帶他們到北京參觀旅游,聽保健專家講養生知識,車接車送全部免費,回來時還送雞蛋。兩位老人一聽有這樣的好事,就欣然參加了。
大巴車把他們拉到了旅游景點,在十分簡短的走馬觀花式參觀后,大巴車又把一行人帶到一個大禮堂。在那里,有穿著白大褂的“醫生”給他們“義診”,很多人都被診斷患上了高血壓、高血脂或其他疾病。然后,就是養生專家談保健了。專家口若懸河,從古代的皇帝講到現今的領導人,從普通農民講到宇航員,從一般的感冒發燒講到癌癥白血病,都圍繞著一個主題:買東西。最后,工作人員開始推銷公司生產的一種保健品,說今天特別優惠,讓他們體驗,不滿意可全額退款。
兩位老人本來無意購買,說自己身上沒那么多錢,推銷人員卻說沒關系,可以把產品送到老人家里去,然后再給錢,還可贈送膏藥、白酒等。兩位老人實在拉不下臉面,花費5000元購買了120支保健品,服用30支后感覺并沒有宣傳所稱的療效,多次聯系業務員退貨均未果。后來業務員聲稱自己已離職,不再接聽老人的電話。百般無奈,老人來到安定工商所求助,希望能夠幫助他們退貨退款。
【處理過程及結果】
安定工商所工作人員在了解基本情況后,考慮到兩位老人年事已高,且路途遙遠,為了盡快幫他們解決糾紛,便直接帶兩位老人來到涉事企業進行現場調解。經調解,涉事企業同意為老人辦理退款,老人接過退款,非常感動,不停道謝。
【案例評析】
《消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本案中涉事產品是食品,商家在宣傳中不得涉及治療疾病或保健功效等內容。
現在,有很多推銷人員會將印有產品宣傳及到店即送禮品、免費旅游等內容的宣傳單發給老年人。許多老年人在某個保健品店門口排隊領取小禮品的場面也很常見。由于禮品免費,很多老年人也很樂意參與,但是領取禮品的前提,是老年人必須“聽課”,這些所謂的“課”實質上就是在推銷產品。有的推銷人員利用老年人無人照顧,對老人噓寒問暖,取得老年人的信任,然后借機推銷產品;有的推銷人員組織老年人聽所謂專家的健康講座,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推銷產品;還有的推銷人員利用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的特點,宣傳產品與高科技掛鉤,誘惑購買,這些產品往往打著具有治療疾病、保健作用的旗號,而且價格不菲。
然而,這些產品往往并不像銷售人員宣傳的那樣好,很多老年人花大價錢買后,使用一段時間發現沒有效果,想要退貨卻再也聯系不上推銷人員。工商部門特別提示,老年人遇到推銷產品時不要輕信推銷人員的宣傳,自作主張盲目購買產品,切莫貪圖小便宜,要多聽聽兒女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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