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施行十周年 云南工商砥礪前行
《反壟斷法》是維護市場競爭的基本法律制度,其制定實施對于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具有里程碑意義。2018年是《反壟斷法》頒布實施十周年。十年來,云南省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依據《反壟斷法》,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反壟斷執法逐漸深化,市場主體競爭意識和消費者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社會反響強烈。
拓展執法領域 有效震懾市場壟斷行為
2011年,云南省工商局認真貫徹落實《反壟斷法》,嚴格依法行政,積極拓展執法領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打破壟斷行為為目標,查處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旅行社協會壟斷協議案和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旅游協會壟斷協議案。這兩個壟斷案件被列入總局首批對外公布14件典型壟斷案件之中。
2017年,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要求,云南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突出問題的專項執法行動,對供水、供電、氣、公共交通、殯葬等行業以及其他公共服務行業的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制交易、濫收費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條件等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共立案查處案件10件,罰沒款271.81萬元。
推行公平競爭 審查規制壟斷行為
公平競爭審查與制止行政壟斷一脈相承,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安全閥,能夠對行政機關損害競爭的行為從根源予以禁止,保證市場競爭的良性運轉。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云南省工商局于2017年2月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首先對省局起草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清理,同時安排各州(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本機關起草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審查清理。
2018年,為切實加強對行政壟斷行為的監管,推動云南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落實,根據省政府的統一要求,云南省工商局作為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對16個州(市)政府、23個省直部門開展督查。這次督查強化和提升了各地各部門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認識,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有效落實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加強宣傳教育 營造公平競爭市場氛圍
云南省工商局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先后對通信、交通運輸、國有資產交易、建筑材料等行業和領域的涉嫌壟斷行為和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行為進行約談并提出建議,指導企業加強合規審查,督促相關企業積極整改。2018年,云南省工商局以《反壟斷法》宣傳教育活動為契機,印發開展《反壟斷法》實施十周年宣傳活動方案,大力普及《反壟斷法》及相關規定。
該局運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對壟斷行為開展知識普及;充分發動基層力量,廣泛開展各種類型的宣傳活動;在云南省工商局政務信息公開網上發布反壟斷相關信息材料。長期堅持不懈的宣傳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目前,云南省各行業經營行為規范,市場競爭環境公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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